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24題

甲鄉公所附設鄉立圖書館,卻時常不按照公告時間開放民眾使用,鄉民得依地方制度法,向鄉公所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題目

甲鄉公所附設鄉立圖書館,卻時常不按照公告時間開放民眾使用,鄉民得依地方制度法,向鄉公所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 地方設施審議權 B. 地方福利受益權 C. 地方公共設施使用權 D. 地方事務審查權

官方答案

  • 答案:C. 地方公共設施使用權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16條列舉居民的權利,包括:對地方公職人員的選舉、罷免權;對地方自治事項的創制、複決權;對地方公共設施的使用權;對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的權利;對地方政府資訊依法請求公開的權利等。鄉立圖書館是由鄉公所設置的地方公共設施,未依公告時間開放,等於妨害居民的使用,居民得主張地方公共設施使用權。其餘選項都不是該條規定的權利名稱。故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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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