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50 題可線上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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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有關新竹市所轄「區」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區是行政區劃 B. 區非地方自治團體 C. 區公所是市府民政處的所屬機關 D. 區長是常任文官

參考解答

  • 答案:C. 區公所是市府民政處的所屬機關

解析:依地方制度法,直轄市及市均劃分為區,區屬於行政區劃,並非地方自治團體;只有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是例外,具有公法人地位。區公所是市政府設在區內的派出機關,區長由市長依法任用,屬常任文官,所以 A、B、D 的敘述都正確。區公所直接隸屬於市政府,市政府民政處只是對其進行業務指導與監督,並非區公所的所屬機關,所以 C 的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第2題

有關地方自治的意義及要件,下列何者錯誤? A. 必須在不違反法律範圍內實施 B. 有權力及能力處理地方事務 C. 地方自治團體必須具備自然人之性質 D. 以自我負責的方式處理地方事務

參考解答

  • 答案:C. 地方自治團體必須具備自然人之性質

解析:地方自治團體是依法律設立、具有法人格的公法人,屬於「法人」而非「自然人」。地方自治的要件大致包括:依法設立、具備法人地位、擁有處理地方事務的權限與能力、在法令範圍內自我負責,並以地方住民為組成成員。A 強調須在法律範圍內實施,B 強調權限與能力,D 強調自我負責,都是通說肯認的要件。C 把自治團體說成必須具備自然人性質,混淆了權利主體的類型;地方自治團體是法人中的公法人,不需具備自然人的性質。故選 C。

第3題

有關我國地方政府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地方政府不等於地方自治政府 B. 地方自治機關依法令執行中央或上級政府交辦事項 C.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是市政府的派出機關 D. 市所屬區公所是市政府的派出機關

參考解答

  • 答案:C. 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是市政府的派出機關

解析:地方制度法將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定位為地方自治團體,其區公所為自治機關,區長由區民選舉產生,並非市政府的派出機關,故C錯誤。地方政府範圍較廣,包含地方自治團體及其派出機關,故不等於地方自治政府;地方自治機關除辦理自治事項,亦依法令執行中央或上級政府交辦之委辦事項;市所屬區公所不具自治法人地位,為市政府派出機關,D正確。

第4題

依地方制度法,地方自治團體從事下列何行為時,均須經過核定程序? A. 訂立委辦規則 B. 制定自治條例 C. 發布並執行總預算案 D. 徵收臨時稅課

參考解答

  • 答案:A. 訂立委辦規則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9條規定,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所訂定的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故 A 正確。B 原則上不必核定: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後由行政機關公布,僅定有罰則者依第26條須報經核定,其餘報備查。C 總預算案經立法機關審議通過後發布執行,報上級機關備查即可,不須核定。D 臨時稅課依地方稅法通則須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並報財政部備查,亦非核定。故選 A。

第5題

有關地方自治與地方治理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地方自治可增進地方人民之凝聚力 B. 地方人民為地方事務進行協商與治理,追求地方永續發展 C. 地方事務由地方辦理更具效率並可展現地方特色 D. 單純基於歷史因素即應由中央高權決定地方自治

參考解答

  • 答案:D. 單純基於歷史因素即應由中央高權決定地方自治

解析:地方自治強調由地方人民就地方事務進行協商與治理,追求地方永續發展,並可提升地方凝聚力、效率與特色。D主張單純基於歷史因素即應由中央高權決定地方自治,與地方自治精神及憲法保障地方自治之意旨相悖,因此錯誤。A、B、C皆正確描述地方自治與地方治理的正面效益。故正確答案為D。

第6題

依地方制度法,關於不同層級或內涵之地方自治體系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臺南市將軍區與嘉義縣布袋鎮以內之編組分別稱作里與村 B. 臺中市和平區與臺中市之關係,準用地方制度法關於縣(市)與直轄市關係之規定 C. 高雄市那瑪夏區與高雄市之關係,準用地方制度法關於鄉(鎮、市)與縣關係之規定 D. 臺北市與屏東市均再劃分為區

參考解答

  • 答案:C. 高雄市那瑪夏區與高雄市之關係,準用地方制度法關於鄉(鎮、市)與縣關係之規定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2規定,山地原住民區之自治準用鄉鎮市規定,其與直轄市之關係準用縣與鄉鎮市關係之規定,故C正確。A嘉義縣布袋鎮為鎮,轄內基層編組稱里而非村,故A錯誤。B臺中市和平區為山地原住民區,其與臺中市關係準用縣與鄉鎮市,而非縣市與直轄市關係,故B錯誤。D屏東市為縣轄市,不似臺北市再劃分為區,故D錯誤。故正確答案為C。

第7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自治團體所制定之自治條例不得規定下列何種罰則? A. 停止營業 B. 勒令停工 C. 公布姓名 D. 吊扣執照

參考解答

  • 答案:C. 公布姓名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3項規定,自治條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C「公布姓名」屬於影響名譽之處分,並非上開自治條例得規定之罰則種類,故不得於自治條例中規定。A、B、D皆屬該條明文列举可規定之其他行政罰種類。故正確答案為C。

第8題

下列那一個職務不屬於直轄市長可任免的政務人員? A. 副市長 B. 消防局局長 C. 主計處處長 D. 工務局局長

參考解答

  • 答案:C. 主計處處長

解析:依地方制度法,直轄市長得任免之政務人員包括副市長、秘書長及各局處首長等,但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其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不由市長單獨政治任免。因此主計處處長不屬於直轄市長可任免的政務人員。A副市長、B消防局局長、D工務局局長均屬市長任免範圍或一般局處首長。故正確答案為C。

第9題

下列何者非屬縣民權利範圍? A. 對縣政府公務人員罷免之權 B. 依法享受縣教育文化權 C. 對縣自治事項創制之權 D. 對縣政府資訊請求公開之權

參考解答

  • 答案:A. 對縣政府公務人員罷免之權

解析:縣民權利包括依法享受縣教育文化權、對縣自治事項創制之權、對縣政府資訊請求公開之權等。A「對縣政府公務人員罷免之權」並非縣民權利,因為罷免對象為民選公職人員,公務人員係依法任用,非罷免權行使對象。B、C、D皆屬縣民權利範圍。故正確答案為A。

第10題

某市議會議決通過「議員不得經營或投資再生能源產業」的自律規則,後續應該如何處理? A. 直接發布,無須送其他機關備查或核定 B. 報經行政院核定後發布 C. 報經內政部核定後發布 D. 發布後送行政院備查

參考解答

  • 答案:D. 發布後送行政院備查

解析:依地方制度法第31條,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自律規則由各該立法機關自行發布,並報各該上級政府備查。本題某市議會若為直轄市議會,其自律規則由議會發布後送行政院備查,無須經核定,故選 D。A 誤認完全不必報備;B、C 都把「備查」誤解為「核定」,且內政部並非直轄市議會的上級政府,程序與權責機關都不符。

第11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地方劃分為省及直轄市 B. 縣劃分為鄉、鎮及縣轄市 C. 鄉、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制為里 D. 直轄市之設置,其聚居人口至少達125 萬人以上

參考解答

  • 答案:C. 鄉、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制為里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3條規定,地方劃分為省、直轄市;省劃分為縣、市,縣劃分為鄉、鎮、縣轄市;直轄市及市均劃分為區;鄉、鎮、縣轄市及區以內之編制為「村里」。C 只寫「里」,漏掉「村」,與條文用語不符,故為錯誤敘述。A、B 與第3條的劃分層級一致;D 則符合第4條規定: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第12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縣人口聚居達200 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準用地方制度法中之直轄市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之? A. 準用直轄市議會關於定期會開會之規定 B. 準用直轄市議會及市政府關於擬定組織自治條例之規定 C. 準用直轄市政府關於市長及直轄市政府相關成員之規定 D. 準用關於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之規定

參考解答

  • 答案:D. 準用關於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之規定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4條第2項規定,縣人口聚居達200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僅就第34條(地方立法機關定期會、臨時會)、第54條(議會組織自治條例)、第55條(市長及市政府成員)、第62條(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66條、第67條(財政)等「關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A對應第34條定期會;B對應第54條、第62條之組織自治條例;C對應第55條市長及市府相關成員。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係另一套制度,其區民代表會、區公所、區長等規定並未列入上開準用清單,故D非屬之。

第13題

除另有規定外,有關縣自治條例、自治規則立法程序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有罰則自治條例,縣政府應函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布 B. 無罰則自治條例,縣政府公布後函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轉行政院備查 C. 有罰則自治規則,縣政府應先函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D. 依法律授權訂定的自治規則,縣政府發布後應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參考解答

  • 答案:D. 依法律授權訂定的自治規則,縣政府發布後應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規定,自治規則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依下列方式函報備查:屬法律授權訂定者,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屬依法定職權或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分別函送上級政府及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故D正確。A錯誤:縣(市)規章有罰則者,應報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而非行政院核定。C錯誤:罰則僅自治條例得規定,自治規則不得訂定罰則,自無「有罰則之自治規則」可言。

第14題

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依其法定職權所制訂之自治法規稱為: A. 自治條例 B. 自治規則 C. 委辦規則 D. 自律規則

參考解答

  • 答案:B. 自治規則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本題係鄉(鎮、市)公所依「法定職權」就自治事項所訂定,性質上為自治規則,故選B。A自治條例須經地方立法機關(鄉、鎮、市民代表會)議決通過並由行政機關公布;C委辦規則係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而訂定;D自律規則係地方立法機關規範其議事運作之內部規範,均與題意不符。

第15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應以自治條例規定之事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創設地方自治團體居民權利 B. 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義務 C. 地方自治團體所營事業機構組織設立 D. 自治規則變更

參考解答

  • 答案:D. 自治規則變更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8條明定下列事項應以自治條例定之: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A、B屬第2款居民權利義務事項,C屬第3款所營事業機構組織事項。D「自治規則之變更」不在列舉範圍,變更自治規則只須依訂定程序修正該自治規則即可,故D為錯誤敘述。

第16題

關於委辦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鄉公所不得訂定委辦規則 B.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C. 委辦規則得定名為規程 D. 委辦規則得定名為綱要

參考解答

  • 答案:A. 鄉公所不得訂定委辦規則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9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其名稱準用第27條第2項,得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準此,鄉(鎮、市)公所亦得訂定委辦規則,A稱鄉公所不得訂定,顯與條文不合,為本題應選之錯誤敘述。B、C、D均符合上開規定。

第17題

關於自治規則與委辦規則之區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自治規則由地方立法機關制定,委辦規則由地方行政機關依自治規則之授權訂定 B. 自治規則規範自治事項,委辦規則規範委辦事項 C. 自治規則由地方立法機關制定或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委辦規則一律由地方立法機關制定 D. 自治規則之位階與法律相同,委辦規則之位階低於法律

參考解答

  • 答案:B. 自治規則規範自治事項,委辦規則規範委辦事項

解析:自治規則與委辦規則均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差別在於所規範的事項:地方制度法第27條規定,地方行政機關就「自治事項」得依職權或基於法律、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第29條規定,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訂定委辦規則,故B正確。A、C誤認自治規則由地方立法機關制定,實際上須經立法機關議決者為自治條例。D誤稱自治規則位階與法律相同;自治規則係行政機關訂定之法規,位階低於自治條例及法律。

第18題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鄉(鎮、市)自治事項? A. 鄉(鎮、市)廢棄物清除及處理 B. 鄉(鎮、市)組織之設立及管理 C. 鄉(鎮、市)戶籍行政 D. 鄉(鎮、市)新聞行政

參考解答

  • 答案:C. 鄉(鎮、市)戶籍行政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0條列舉鄉(鎮、市)自治事項,其中「組織及行政管理事項」包括鄉(鎮、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之實施、組織之設立及管理、新聞行政,故B、D均屬之;「環境衛生事項」包括鄉(鎮、市)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故A屬之。戶籍行政並非鄉(鎮、市)自治事項,而屬中央(內政部)主管之全國性戶政事務,故C非屬鄉(鎮、市)自治事項,為本題答案。

第19題

某縣政府擬就公共造產公有零售市場攤位之使用管理事項制定自治條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可基於自治條例之授權,就零售市場攤位之使用時間及應遵守事項,訂定自治規則 B. 零售市場攤位申請資格及收費標準,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C. 對於違反規定者,採取斷水斷電措施,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D. 對於違反規定者,裁處新臺幣500 元至3000 元罰鍰,並得為連續處罰,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參考解答

  • 答案:C. 對於違反規定者,採取斷水斷電措施,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3項把自治條例得規定的「其他種類行政罰」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的不利處分,斷水斷電並不屬之;斷水斷電是行政執行法上的直接強制方法,須有行政執行法上的依據,不能以自治條例創設,故 C 錯誤。A 正確,自治規則得依自治條例授權就細節事項訂定。B 正確,申請資格與收費涉及居民權利義務的創設與限制,依第28條應以自治條例定之。D 正確,第26條允許自治條例訂定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第20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鄉(鎮、市)長出缺時,應如何處理? A. 由行政院派員代理 B. 由內政部派員代理 C. 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D. 由鄉(鎮、市)副首長或主任秘書代理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地方首長辭職、去職或死亡時,由各該上級監督機關派員代理:直轄市長由行政院派員,縣(市)長由內政部派員,鄉(鎮、市)長由縣政府派員。鄉(鎮、市)的自治監督機關為縣政府,故鄉(鎮、市)長出缺時應由縣政府派員代理,而非行政院或內政部。副首長或主任秘書並無此法定代理權,僅於首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依規定代行職務,與出缺代理不同。故選 C。

第21題

某縣縣長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涉嫌重大,被法院裁定收押。依地方制度法的規定,應由何機關停止該縣長之職務? A. 行政院 B. 內政部 C. 懲戒法院 D. 法務部

參考解答

  • 答案:B. 內政部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地方首長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或通緝者,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停止其職務:直轄市長由行政院停止,縣(市)長由內政部停止,鄉(鎮、市)長由縣政府停止。本題某縣縣長經法院裁定收押,即屬「依刑事訴訟程序被羈押」的情形,應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懲戒法院掌理公務員懲戒,法務部是檢察行政機關,兩者均無停止民選地方首長職務的權限。故選 B。

第22題

依學說,中央政府在行使地方自治監督權時,除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外,還應遵守一些原則,下列何者非屬之? A. 比例原則 B. 便宜(或權變)原則 C. 公益原則 D. 個人利益原則

參考解答

  • 答案:D. 個人利益原則

解析:中央對地方自治的監督,除須有法律依據、遵守法律保留外,學說上要求遵守若干原則:比例原則,即監督手段須與目的相當,不得過度侵害地方自治;便宜或權變原則,即應斟酌地方特殊情況採取適當監督方式;公益原則,即監督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界限,並禁止恣意。至於「個人利益原則」,並非自治監督的原則;監督權的行使不得為特定個人的私益服務,否則即屬濫用。故選 D。

第23題

有關地方自治之監督機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鄉(鎮、市)之自治監督機關為縣政府 B. 直轄市之自治監督機關為行政院 C. 中央業務主管部會有權監督縣(市)自治事項 D. 行政院得代替縣政府對鄉(鎮、市)公所予以監督

參考解答

  • 答案:D. 行政院得代替縣政府對鄉(鎮、市)公所予以監督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75條明定自治監督的層級:直轄市辦理自治事項違法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執行;縣(市)辦理自治事項違法者,同樣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處理;鄉(鎮、市)辦理自治事項違法者,則由縣政府處理。因此鄉(鎮、市)的監督機關是縣政府,直轄市是行政院,中央業務主管部會得就縣(市)自治事項報請行政院監督。行政院不得越過縣政府直接監督鄉(鎮、市)公所,故 D 錯誤。

第24題

甲鄉公所附設鄉立圖書館,卻時常不按照公告時間開放民眾使用,鄉民得依地方制度法,向鄉公所主張下列何種權利? A. 地方設施審議權 B. 地方福利受益權 C. 地方公共設施使用權 D. 地方事務審查權

參考解答

  • 答案:C. 地方公共設施使用權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16條列舉居民的權利,包括:對地方公職人員的選舉、罷免權;對地方自治事項的創制、複決權;對地方公共設施的使用權;對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的權利;對地方政府資訊依法請求公開的權利等。鄉立圖書館是由鄉公所設置的地方公共設施,未依公告時間開放,等於妨害居民的使用,居民得主張地方公共設施使用權。其餘選項都不是該條規定的權利名稱。故選 C。

第25題

有關居民權利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依法行使地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的權利,屬政治性權利 B. 對地方政府資訊,有依法請求公開的權利 C. 依公民投票法行使創制複決的權利 D. 享受教育文化的權利以設籍為必要條件

參考解答

  • 答案:D. 享受教育文化的權利以設籍為必要條件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16條規定,居民對地方教育文化、社會福利、醫療衛生事項,是「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重在居民身分與實際生活需求,並不以設籍為必要條件,故 D 的敘述錯誤。A 的選舉、罷免權屬於政治性權利;B 對地方政府資訊依法請求公開,屬資訊公開請求權;C 依公民投票法行使創制、複決,均為該條明定或相關法律保障的居民權利。本題問錯誤者,故選 D。

第26題

有關山地鄉鄉長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山地鄉鄉長由鄉內原住民選舉產生,每屆任期4 年 B. 山地鄉鄉長得由不具山地原住民身分者擔任 C. 山地鄉鄉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代理人應具山地原住民身分 D. 山地鄉鄉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不論所遺任期長短,皆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參考解答

  • 答案:C. 山地鄉鄉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代理人應具山地原住民身分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57條規定山地鄉鄉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同法第82條並明定,山地鄉鄉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且代理人應具山地原住民身分,以維護原住民族自治的精神。A 的選舉人為該鄉全體公民,並非限於原住民;B 違反山地原住民的身分限制;D 忽略所遺任期不足二年者才由代理人代理至屆滿,否則仍應辦理補選。故選 C。

第27題

直轄市市長之罷免案,經選舉委員會公告投票通過,其法律效果為何? A. 由行政院將被罷免人移送監察院彈劾 B. 由行政院將被罷免人移送懲戒法院懲戒 C. 由行政院解除被罷免人之職務 D. 由行政院先解除被罷免人之職務後,再將被罷免人移送監察院彈劾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由行政院解除被罷免人之職務

解析: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1條第1項規定,直轄市市長罷免案經投票通過後,由選舉委員會公告罷免通過,並由行政院解除被罷免人之職務。此為罷免通過之直接法律效果,不需再移送監察院彈劾或懲戒法院懲戒。選項A、B、D均錯誤地加入移送監察院或懲戒法院之程序。

第28題

我國國民有選舉權者,必須在臺北市內繼續居住多久,始具有臺北市市長選舉之選舉人資格? A. 6 個月以上 B. 4 個月以上 C. 3 個月以上 D. 2 個月以上

參考解答

  • 答案:B. 4 個月以上

解析: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3條第1項規定,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在選舉公告發布前,在該直轄市、縣(市)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並設有戶籍,不在停權、限制權中者,得為該直轄市、縣(市)長之選舉人。故臺北市市長選舉之選舉人資格需在臺北市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選項A、C、D之居住期間均不符合法定標準。

第29題

地方制度法規定縣政府之組織架構,依法須符合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並且有地方自治法規的依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縣(市)政府的組織,由內政部擬訂準則,報行政院核定 B. 縣政府得自行制訂組織自治規約 C. 縣政府應公布縣議會通過的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D. 縣議會審議通過的縣政府組織自治條例應報內政部備查

參考解答

  • 答案:B. 縣政府得自行制訂組織自治規約

解析:依《地方制度法》第37條及《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第3條規定,縣(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由縣(市)政府擬訂,提請縣(市)議會審議通過,並報內政部備查,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縣政府無自行制訂組織自治規約之權限,組織自治條例必須經議會立法通過,並非單純行政規約。選項A、C、D均符合法定程序。

第30題

縣(市)政府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中,下列何者縣(市)長非有專屬任命權? A. 教育 B. 政風 C. 交通 D. 文化

參考解答

  • 答案:B. 政風

解析:依《地方制度法》第57條第2項規定,縣(市)政府政風機構主管由法務部派兼或調兼,不屬縣(市)長專屬任命權範圍。教育處長、交通處長、文化局(處)長等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均由縣(市)長任命。故政風單位主管非縣(市)長專屬任命。

第31題

關於直轄市之非原住民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為地方制度法所稱之地方自治團體 B. 區隸屬於直轄市之民政局 C. 區公所無單獨法定地位,並非行政機關 D. 區長為常任文官

參考解答

  • 答案:D. 區長為常任文官

解析:依《地方制度法》第9條第3項及第56條規定,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選項A錯),一般區非地方自治團體。區公所為直轄市政府之派出機關,隸屬直轄市政府(非民政局,選項B錯),具有單獨法定地位,屬行政機關(選項C錯)。區長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為薦任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或簡任第十職等之常任文官(選項D正確)。

第32題

下列何者非村(里)長得依法支領之事務補助費的範疇? A. 為民服務費 B. 文具費 C. 郵電費 D. 因公支出之費用

參考解答

  • 答案:A. 為民服務費

解析:依《鄉鎮市區公所組織規程》第14條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支給辦法》第3條規定,村(里)長得支領之事務補助費包括:文具費、郵電費、因公支出之費用等。並無「為民服務費」此一項目。村里長無薪給,僅支領事務補助費,用於辦公必要開支,不得作為個人薪資性質之為民服務費。

第33題

有關地方民意代表權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即使在開會休息時間,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對外亦不負責任 B. 因開車違規肇事,經警察到場,仍應經地方議會或代表會之同意,方可逮捕或拘禁 C. 於議會或代表會定期會開會時,要求向地方行政機關首長或各單位主管就其執掌業務,進行業務質詢 D. 於開會期間,可支領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及研究費

參考解答

  • 答案:B. 因開車違規肇事,經警察到場,仍應經地方議會或代表會之同意,方可逮捕或拘禁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50條規定,地方民意代表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內非經議會或代表會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開車違規肇事經警察到場,如屬犯罪實施後即時發覺之現行犯,即不受會期內應經同意之保障,故B所述「仍應經同意」錯誤。言論免責權及於與會議事項有關之言論,開會休息時間所為者亦同;議員得於定期會進行業務質詢;並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交通費、膳食費及研究費。

第34題

某直轄市因為棒球場的預算追加,必須在休會期間召開臨時會,下列何者無法召集臨時會? A. 直轄市長的請求 B. 直轄市議長的請求 C. 直轄市議員三分之一以上的請求 D. 中央主管機關的請求

參考解答

  • 答案:D. 中央主管機關的請求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34條第3項規定,地方議會得召集臨時會之情形為:直轄市長等地方首長請求、議長或主席請求、議員或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請求,以及覆議案情形。中央主管機關請求並非法定召集事由,故無法據此召集臨時會。

第35題

直轄市自治條例被自治監督機關函告無效,應如何救濟? A. 由市政府提起行政訴訟 B. 由市議會提起行政訴訟 C. 由市政府提起憲法訴訟 D. 由市議會提起憲法訴訟

參考解答

  • 答案:D. 由市議會提起憲法訴訟

解析:自治條例經自治監督機關函告無效,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5項,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憲法訴訟法施行後,則依地方自治保障案件程序向憲法法庭聲請判決。自治條例是市議會議決通過的立法成果,函告無效直接否定其立法權限,聲請主體應為市議會,故選 D。此爭議屬自治權限與法規位階的憲法爭議,並非一般行政處分的救濟,故不採 A、B 的行政訴訟途徑。

第36題

關於地方議會正副議長選舉罷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正副議長之選舉採記名投票,並不違反憲法保障秘密投票規定 B. 正副議長選舉及罷免之投票方式,事涉議員行使投票之法定職權,為議會自律事項,可由議會以自律規則定之 C. 縣(市)議會正副議長之罷免應採取記名投票方式為之 D. 鄉(鎮、市)代表會正副主席之罷免,縣政府應於收到罷免案25 日內,召集罷免投票會議,由出席代表就同意罷免或不同意罷免,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參考解答

  • 答案:B. 正副議長選舉及罷免之投票方式,事涉議員行使投票之法定職權,為議會自律事項,可由議會以自律規則定之

解析:司法院釋字第769號解釋肯認地方制度法第44條及第46條有關議長、副議長以記名投票選舉及罷免之規定,不違反憲法第129條秘密投票原則,且係中央以法律定之之事項;投票方式非議會自律事項,不可由議會以自律規則自行決定。

第37題

有關直轄市議員言論及表決免責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憲法未明定直轄市議員之言論及表決免責權 B. 直轄市議員只要是在議場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均無法律責任可言 C. 直轄市議員就有關會議事項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外不負責任 D.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地方民意代表之言論及表決免責權,亦受保障

參考解答

  • 答案:B. 直轄市議員只要是在議場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均無法律責任可言

解析:地方民意代表之言論及表決免責權,憲法第32條、第73條僅明文保障國民大會代表與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部分係司法院大法官依憲法保障地方自治之意旨解釋予以保障,並明定於地方制度法,故A、D正確。其保障範圍限於「與會議事項有關」之言論及表決,若發言與會議事項無關、涉及人身攻擊或暴力行為,仍應負法律責任,故B稱只要在議場內所為均無法律責任,過度擴張而錯誤;C則符合保障內涵。

第38題

關於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議長及副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及副主席之罷免,下列何者正確? A. 得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罷免之 B. 就職滿2 年後,始得罷免 C. 罷免案之提出,應敘述理由,並有議員、代表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簽署 D. 罷免案應有議員、代表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出席,及出席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罷免為通過

參考解答

  • 答案:A. 得由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罷免之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44條規定正副議長、主席、副主席由議員、代表以記名投票分別互選或罷免;第46條規定罷免案須敘述理由並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簽署,於25日內召集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須總額過半數出席及出席總數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通過,且就職未滿一年不得罷免。

第39題

地方立法機關對於地方民意代表提案事項之議決案,下列何者為地方行政機關執行有困難時之正確因應方式? A. 應提請覆議 B. 應敘明理由函復 C. 應拒絕執行 D. 應派員向提案之地方民意代表說明

參考解答

  • 答案:B. 應敘明理由函復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39條區分「窒礙難行」與「執行有困難」:地方行政機關對立法機關的一般議決案,認為窒礙難行時,得於送達30日內敘明理由送請覆議;但對於地方民意代表提案事項之議決案,如執行有困難,只能敘明理由函復,不得覆議,也不得逕予拒絕。因此應選B。A是誤用一般覆議程序,C、D均非本條法定處理方式。

第40題

直轄市議會定期會開會時,下列何人無需列席備詢? A. 市政府顧問 B. 警察局局長 C. 政風處處長 D. 人事處處長

參考解答

  • 答案:A. 市政府顧問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48條規定,直轄市議會定期會開會時,市政府各一級單位主管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應就主管業務提出報告並列席備詢;市政府顧問並非一級單位主管或機關首長,無需列席備詢。

第41題

下列何者不得提請覆議? A. 地方行政機關組織自治條例 B. 地方行政機關所屬事業機構組織自治條例 C. 地方稅自治條例 D.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自治條例

參考解答

  • 答案:D. 地方立法機關組織自治條例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39條對覆議設有限制,地方立法機關組織自治條例涉及立法機關內部組織與自律,不得提請覆議,以免行政機關藉覆議干預立法權,故選D。A、B、C分別是行政機關組織、所屬事業機構組織及地方稅自治條例,並非本題所指之立法機關組織自治條例。

第42題

關於現任縣長去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由副縣長逕行代理 B. 應自縣長去職之日起3 個月內完成補選 C. 補選之當選人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並視為一屆 D. 縣長所遺任期不足2 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參考解答

  • 答案:A. 由副縣長逕行代理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縣長辭職、去職或死亡時,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並非由副縣長逕行代理,故A錯誤。補選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當選人任期以補足該屆所遺任期為限,並視為一屆;所遺任期不足2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B、C、D均符合規定。

第43題

為維持自治財政之運作與收支平衡,鄉(鎮、市)依法得採取各種作為。下列何者非屬之? A. 發行公債 B. 設置公庫 C. 致力於公共造產 D. 接受捐獻與贈與

參考解答

  • 答案:A. 發行公債

解析:公共債務法對地方政府舉債設有層級限制,鄉(鎮、市)僅得借款,不得發行公債,故A非屬鄉(鎮、市)得採取之自治財政作為。B設置公庫、C公共造產、D接受捐獻與贈與,均為地方制度法及相關規定所允許的財政手段,有助於自治財政運作與收支平衡。

第44題

傳統地方政府的管理工作,往往由結構面與功能面切入分析,「新管理」的概念則以績效導向為核心進行探討,下列何者非屬「新管理」所強調的重點? A. 重視社區滿意度 B. 謹守固定程序達成目標 C. 重視顧客需求 D. 重視政治運作過程

參考解答

  • 答案:B. 謹守固定程序達成目標

解析:新公共管理(NPM)核心精神為「績效導向」,強調:重視顧客/社區滿意度(選項A、C)、成果導向、彈性創新、打破繁文縟節。選項B「謹守固定程序達成目標」屬傳統韋伯式官僚制特徵,強調程序合法、層級管控,與NPM強調「結果導向、程序簡化」背道而馳。選項D「重視政治運作過程」非NPM重點,NPM著重行政效能而非政治過程。

第45題

對於地方政府財務透明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財務公開透明是一種政府的被動行為 B. 財務公開之內容,僅預算資訊與報告 C. 地方財務數據與項目應完全對外公開 D. 財政透明有助於提升行政績效減少貪腐

參考解答

  • 答案:D. 財政透明有助於提升行政績效減少貪腐

解析:財政透明為現代民主治理核心原則,主動公開財務資訊屬政府積極作為(選項A錯),內容涵蓋預算、決算、債務、財產等完整財務報表(選項B錯);雖應最大限度公開,但涉國家機密、個資等法定保密事項除外,非「完全」無條件公開(選項C錯)。選項D正確:透明化接受監督可提升行政績效、抑制貪腐,符合《財政收支劃分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立法意旨。

第46題

關於地方財政支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各級政府之一切支出,非經預算程序不得為之 B. 中央不得將應自行負擔之經費,轉嫁予地方自治團體 C. 中央使地方負擔經費,除不得侵害其財政自主權核心領域外,必須依法律或有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始得為之 D. 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

參考解答

  • 答案:D. 代行處理所支出之費用,應由代行處理之機關負擔

解析: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16條規定:「中央機關指定下級機關代行執行者,其經費由中央負擔;直轄市、縣(市)政府指定鄉(鎮、市)公所代行執行者,其經費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負擔。」故代行處理費用由「指定機關」負擔,而非「代行處理之機關」(選項D錯誤)。選項A為預算法基本原則;選項B、C為《財政收支劃分法》第7條、第8條保障地方財政自主權之明文規定。

第47題

若甲縣為推動綠能而有意發行綠能公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縣必須先獲得財政部核准才能發行 B. 甲縣政府發行公債的依據也包括地方制度法 C. 甲縣議會有權否決此一公債發行計畫 D. 甲縣政府如有不能履行償債義務之虞時,財政部有權報請行政院予以限制或停止其舉債

參考解答

  • 答案:A. 甲縣必須先獲得財政部核准才能發行

解析:依《地方政府公債法》第5條、第6條,直轄市、縣(市)政府發行公債,應經該管議會議決,並報行政院核定(非財政部核准,選項A錯誤)。鄉鎮市發行公債才報經縣政府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選項B正確:地方制度法第97條授權地方發行公債;選項C正確:議會有議決審查權;選項D正確:同法第10條規定財政部得報請行政院限制或停止舉債。

第48題

若經濟部水利署與甲直轄市、乙縣三方因相鄰河川整治權限產生爭議,依地方制度法規定,應該如何解決? A. 由行政院決定 B. 由立法院院會決定 C. 由中央水利業務主管機關(經濟部)決定 D. 由內政部召集各自治機關協調後決定

參考解答

  • 答案:B. 由立法院院會決定

第49題

下列何事項不得作為直轄市公民投票的提案? A. 興建直轄市圖書館 B. 複決市議會所通過的自治條例 C. 開徵直轄市之特別稅課 D. 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參考解答

  • 答案:C. 開徵直轄市之特別稅課

解析:依公民投票法第2條,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選項C「開徵直轄市之特別稅課」屬於租稅事項,因此不得作為直轄市公民投票提案。A興建圖書館、B複決市議會自治條例、D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皆屬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或自治條例複決、創制範圍,可作為提案。故正確答案為C。

第50題

關於原住民自治與地方財政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高雄市桃源區辦理委辦事項違法者,概由原住民族委員會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B. 高雄市那瑪夏區得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及中央統籌稅款分配辦法等規定,取得辦理自治所需之自主財源 C. 新北市烏來區的年度總預算,應由新北市議會審議 D. 高雄市甲仙區的區長為市長指派,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參考解答

  • 答案:D. 高雄市甲仙區的區長為市長指派,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

解析:高雄市甲仙區並非山地原住民區,其區長由市長指派並指揮監督所屬人員,故D正確。A桃源區辦理委辦事項違法時,監督撤銷權屬於委辦機關,非概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行使。B那瑪夏區目前無自主稅課財源,自治所需財源主要由直轄市依地方制度法第83條之7設算補助,不能逕稱取得自主財源。C烏來區為山地原住民區,其總預算由區民代表會審議,而非新北市議會。故正確答案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