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32題
下列何者非村(里)長得依法支領之事務補助費的範疇?
題目
下列何者非村(里)長得依法支領之事務補助費的範疇? A. 為民服務費 B. 文具費 C. 郵電費 D. 因公支出之費用
官方答案
- 答案:A. 為民服務費
解析
依《鄉鎮市區公所組織規程》第14條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支給辦法》第3條規定,村(里)長得支領之事務補助費包括:文具費、郵電費、因公支出之費用等。並無「為民服務費」此一項目。村里長無薪給,僅支領事務補助費,用於辦公必要開支,不得作為個人薪資性質之為民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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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