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38題
我國國民與外國人結婚,其配偶取用之中文姓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我國國民與外國人結婚,其配偶取用之中文姓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習慣 B. 無姓氏者,得登記名字 C. 得以中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D. 得以其外文音譯方式為之
官方答案
- 答案:C. 得以中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解析
依戶籍法第 7 條之 1 及內政部「國民與外國人結婚登記作業要點」,外國配偶取用中文姓名應符合我國習慣(A 正確)、無姓氏得僅登記名字(B 正確)、得以其外文音譯為之(D 正確),但不得以中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C 錯誤),中文姓名僅以中文登記,不併列羅馬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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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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