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40題

依姓名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有關姓名之使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姓名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有關姓名之使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國民依法令之行為,有使用姓名之必要者,均應使用本名 B. 未使用本名之學歷證件,無效 C. 未使用本名辦理財產取得之登記者,不予受理 D. 大學同學通訊錄未使用本名者,無效

官方答案

  • 答案:D. 大學同學通訊錄未使用本名者,無效

解析

依姓名條例規定,國民依法令之行為有使用姓名必要者,均應使用本名(A正確);未使用本名之學歷證件,依法無效(B正確);未使用本名辦理財產取得之登記者,戶政或地政機關不予受理(C正確)。姓名條例要求使用本名之範圍,限於法令行為、學歷、資歷、執照及財產登記等具法律上效力之事項;大學同學通訊錄純屬私人聯絡用途,非法定應用本名之事項,縱未用本名亦非無效,故D錯誤,應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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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