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戶政 戶籍法規大意

第31題

戶籍登記原則應向當事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但有例外情形得不受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戶籍登記原則應向當事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但有例外情形得不受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經內政部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之指定項目,得向戶籍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B.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C. 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外結婚或離婚,得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後,函轉戶籍地或原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 D. 雙方在國內未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應向中央政府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官方答案

  • 答案:D. 雙方在國內未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應向中央政府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解析

戶籍登記原則上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但戶籍法設有例外:經內政部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之指定項目、國內結婚離婚且雙方或一方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國外結婚離婚經驗證後函轉戶籍地或原戶籍地辦理。雙方在國內未曾設籍者,在國內結婚或離婚,係「得」向中央政府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不是「應」,故D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