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31題

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7 條之1 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以定期出版、登載於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裁決決定書。而裁決決定書公開的資料,得不含自然人的資料,但下列何者…

題目

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7 條之1 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以定期出版、登載於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裁決決定書。而裁決決定書公開的資料,得不含自然人的資料,但下列何者應予公開? A. 名字 B. 身分證統一編號 C. 姓氏及足以區辨人別之代稱 D. 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官方答案

  • 答案:C. 姓氏及足以區辨人別之代稱

解析

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7條之1,裁決決定書應以定期出版、登載網站或其他適當方式公開;公開時得不含自然人的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地址及其他足資識別該個人的資料,以兼顧隱私保護,但姓氏及足以區辨人別的代稱仍應公開,使外界得以識別案件當事人並理解裁決內容,故選C。A、B、D均屬得予省略而不公開的個人資料。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