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50題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下列何種情事並非就業服務法第5 條第2 項之規定?
題目
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時,下列何種情事並非就業服務法第5 條第2 項之規定? A. 要求提供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B. 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C. 收取保證金 D. 提供職缺之經常性薪資未達新臺幣4 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官方答案
- 答案:A. 要求提供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解析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禁止雇主招募或僱用時:為不實廣告;違反求職人意思留置證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收取保證金或扣留財物;指派從事違背公序良俗之工作;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以及職缺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而未公開揭示或告知薪資範圍。A所要求者既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即不在禁止之列;B、C、D分別對應第5款、第3款、第6款。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