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29題

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公務人員因結婚者,給婚假幾日,應自結婚之日前10 日起3 個月內請畢?

題目

依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公務人員因結婚者,給婚假幾日,應自結婚之日前10 日起3 個月內請畢? A. 14 日 B. 21 日 C. 28 日 D. 35 日

官方答案

  • 答案:A. 14 日

解析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規定,公務人員因結婚者給婚假14日,並應自結婚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得於1年內請畢。故本題應選 A。其餘 21日、28日、35日 均非婚假法定日數,28日、35日更無依據。婚假係為使當事人得從容辦理結婚及相關事宜,其給假期間之計算與請畢期限均以結婚日為基準往前後延伸,考生宜一併記住「前10日、3個月」之起算規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