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大意
第38題
公務人員認為其所遭受之行政處分顯然不當,可提「復審」以為救濟,關於「復審」救濟之規範,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公務人員認為其所遭受之行政處分顯然不當,可提「復審」以為救濟,關於「復審」救濟之規範,下列何者正確? A. 非現職公務人員不具資格 B. 受理機關為原處分機關 C. 公務人員遺族不具資格 D. 對於復審決定如有不服,仍可請求司法救濟
官方答案
- 答案:D. 對於復審決定如有不服,仍可請求司法救濟
解析
復審是公務人員保障法所定救濟途徑,受理機關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不是原處分機關,故B錯。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受侵害,以及公務人員遺族基於該身分所生請求權受侵害,依法亦可能提起復審,故A、C過於絕對。復審決定後如有不服,仍得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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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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