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36題
重複課稅可區分為形式與實質,而實質的重複課稅又可分為主體的與客體的重複課稅。下列何者屬於實質客體的重複課稅?
題目
重複課稅可區分為形式與實質,而實質的重複課稅又可分為主體的與客體的重複課稅。下列何者屬於實質客體的重複課稅? A. 對生產要素的所得課徵所得稅,再對其所得用於消費時課徵消費稅 B. 對生產要素的所得消費後所剩餘所得的累積課徵財產稅 C.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對同一個人的不同所得課徵所得稅 D. 對公司課徵公司所得稅,稅後盈餘以股利分配給股東後,對股東的股利所得課徵個人所得稅
官方答案
- 答案:D. 對公司課徵公司所得稅,稅後盈餘以股利分配給股東後,對股東的股利所得課徵個人所得稅
解析
實質客體重複課稅指對同一客體(所得流向)在不同階段重複課稅。選項D:公司所得先課公司稅,稅後盈餘分配股利再課個人綜所稅,屬同一所得流在企業與股東兩階段被課稅,為典型實質客體重複課稅。選項A屬生產與消費階段不同稅基(所得稅vs消費稅),非同一客體。選項B屬所得與財產存量不同稅基。選項C屬主體重複課稅(不同政府層級對同主體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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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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