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題

110 年度甲君綜合所得總額為8,000,000 元,並有下列捐贈,依現行所得稅相關規定,甲君當年度可申報扣除的捐贈金額?①捐贈予某國立大學1,000,000…

題目

110 年度甲君綜合所得總額為8,000,000 元,並有下列捐贈,依現行所得稅相關規定,甲君當年度可申報扣除的捐贈金額?①捐贈予某國立大學1,000,000 元②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特定私立大學捐款2,000,000 元③直接對某私立大學捐款2,500,000 元 A. 2,600,000 元 B. 3,000,000 元 C. 4,600,000 元 D. 5,000,000 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4,600,000 元

解析

①對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之捐贈,依所得稅法第17條可全額列舉扣除,計100萬元;②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私立學校捐款,依私立學校法規定亦不受金額限制而可全額扣除,計200萬元;③直接捐贈私立大學屬對教育機構之捐贈,僅得於綜合所得總額20%內扣除,8,000,000×20%=1,600,000元。三者合計100萬+200萬+160萬=460萬元,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