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7題
下列何種情形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題目
下列何種情形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A. 政府出售公有土地 B. 父親過世,兒子繼承父親的土地 C. 母親贈與土地給兒子 D. 私人土地贈與給政府
官方答案
- 答案:C. 母親贈與土地給兒子
解析
依土地稅法第28條,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所有權移轉時原則上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但繼承移轉不徵;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以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則免徵。C母親贈與土地給兒子屬無償移轉,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A政府出售公有土地免徵;B因繼承而移轉不徵;D私人贈與政府屬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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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