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48題

有關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其所得稅之課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其所得稅之課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B. 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得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辦理抵減 C.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3 年辦理結算申報一次,所繳稅額不得抵減個人綜合所得稅 D. 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其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官方答案

  • 答案:D. 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其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課徵綜合所得稅

解析

依所得稅法第71條第2項,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但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之結算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依所得稅法課徵綜合所得稅。故D正確;A、B均誤認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並可抵減,C所稱「3年申報一次」亦誤,仍應每年辦理結算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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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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