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財政學大意
第27題
關於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是一種將社會福利與所得稅結合的制度 B. 已有國家採行此制度 C. 主要的目標是期望降低貧窮且鼓勵努力工作 D. 由於有不同階段的租稅扣抵設計,對於工作誘因完全沒有不利影響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由於有不同階段的租稅扣抵設計,對於工作誘因完全沒有不利影響
解析
薪資所得租稅抵減(如美國 EITC)是把社會福利與所得稅結合的制度,針對低所得工作者給予可退還的租稅扣抵,以提高其工作報酬、鼓勵就業並降低貧窮,目前已有不少國家採行。此制度通常分為補助遞增、補助高原與補助遞減三階段;在遞減階段,所得每增加一單位,補助就減少一部分,效果等同對勞動所得課徵隱含稅率,因此對工作誘因仍可能產生不利影響。D 所稱「完全沒有不利影響」過於絕對,為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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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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