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16題

來來酒家今年3 至4 月銷售額為60 萬元,試問其應納營業稅額為多少?

題目

來來酒家今年3 至4 月銷售額為60 萬元,試問其應納營業稅額為多少? A. 30,000 元 B. 60,000 元 C. 90,000 元 D. 150,000 元

官方答案

  • 答案:D. 150,000 元

解析

酒家屬於特種飲食業,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按銷售額25%計算營業稅,且不得扣抵進項稅額。本題銷售額60萬元×25%=15萬元,故選D。A之30,000元相當於5%、B之60,000元相當於10%、C之90,000元相當於15%,均非特種飲食業之法定稅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