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34題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對於團購業者漏開統一發票的規定為何?

題目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對於團購業者漏開統一發票的規定為何? A. 先由稅捐稽徵機關進行勸導 B. 在補繳稅款前暫停此團購業者之營業 C. 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5 倍以下罰鍰 D. 就短漏開銷售額追繳稅款

官方答案

  • 答案:C. 就短漏開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繳納稅款,並按該稅額處5 倍以下罰鍰

解析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2條規定,營業人漏開統一發票,或於統一發票上短開銷售額,若在法定申報期限前被查獲,應就短漏開的銷售額按規定稅率計算稅額並繳納稅款,再按所漏稅額處5倍以下罰鍰。因此,處理方式不是先勸導、暫停營業或僅追繳稅款,而是補稅並處罰,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