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45題
經管債券機關,於債券抽籤還本及銷燬時,應造冊通知審計機關,必要時,下列何者得派員監視辦理?
題目
經管債券機關,於債券抽籤還本及銷燬時,應造冊通知審計機關,必要時,下列何者得派員監視辦理? A. 中央主計機關 B. 中央銀行 C. 中央財政主管機關 D. 審計機關
官方答案
- 答案:D. 審計機關
解析
審計法第60條規定,經管債券機關應於債券抽籤還本及銷燬時造冊通知審計機關;必要時,審計機關得派員監視辦理,以確保抽籤還本的公正及債券銷燬的確實,防止舞弊或重複兌領。中央主計機關、中央銀行、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均非本條所定得派員監視的機關,故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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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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