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50題
為確保審計首長職位之安定,俾能在一定任期中,超然獨立行使職權,依法審計長之任期為幾年?
題目
為確保審計首長職位之安定,俾能在一定任期中,超然獨立行使職權,依法審計長之任期為幾年? A. 3 年 B. 4 年 C. 6 年 D. 8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C. 6 年
解析
依憲法第104條及審計部組織法規定,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任期6年。此任期保障制度旨在使審計首長在固定任期內不因行政權更迭或政治壓力而進退,得以超然獨立行使審計職權,維持審計機關的獨立性與職位安定。3年、4年、8年均非審計長法定任期,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