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50題
下列有關會商審計機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會商審計機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各機關會計制度,應會商該管審計機關後始得核定施行 B. 各機關內部審核規章,應會商該管審計機關後始得核定施行 C. 各機關訂有業務檢核或績效考核辦法者,應通知審計機關 D. 會計科目名稱經規定後,其變更必須經各該政府主計機關會商該管審計機關後始得核定
官方答案
- 答案:D. 會計科目名稱經規定後,其變更必須經各該政府主計機關會商該管審計機關後始得核定
解析
本題問錯誤者。會計法規定,會計科目名稱經規定後,非經各該政府主計機關核准不得變更;變更權限專屬主計機關,並不以「會商審計機關」為要件。D 敘述多列了會商程序,故為錯誤。A 各機關會計制度、B 內部審核規章,均須會商該管審計機關後始得核定施行,以銜接審計監督;C 機關訂有業務檢核或績效考核辦法者應通知審計機關,俾供審計機關查核參考,三者均與法制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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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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