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17題
依決算法之規定,審計機關審核決算時,如有修正之主張,應即通知原編造決算之機關限期答辯;逾期不答辯者,審計機關應如何處置?
題目
依決算法之規定,審計機關審核決算時,如有修正之主張,應即通知原編造決算之機關限期答辯;逾期不答辯者,審計機關應如何處置? A. 糾正之 B. 提出建議改進意見 C. 視為受查機關同意修正 D. 通知受查機關之上級機關長官處分之
官方答案
- 答案:C. 視為受查機關同意修正
解析
依決算法之規定,審計機關審核決算時如有修正之主張,應即通知原編造決算之機關限期答辯。其目的在賦予受查機關陳述意見之機會,以落實正當程序。若原編造機關逾期不為答辯,審計機關既已依法通知且給予答辯期間,法律上即推定受查機關無意反駁,審計機關得逕依其修正主張辦理,理論上視為受查機關同意修正。此乃決算審核程序上為促使程序完結而設之規範,故C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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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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