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第18題

下列何者非為公務審計事務要項?

題目

下列何者非為公務審計事務要項? A. 徵收機關辦理賦稅捐費事務 B. 已奉核分配預算 C. 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D. 公庫及各地區支付機構經管事務

官方答案

  • 答案:C. 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