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37題

公務人員從事下列何種政治活動或行為,不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題目

公務人員從事下列何種政治活動或行為,不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A. 公務人員動用行政資源為支持特定公職候選人編印製及散發宣傳品 B. 公務人員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 C. 公務人員為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在不涉及其職務上有關之事項,於大眾傳播媒體具名不具銜刊登廣告 D. 公務人員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特定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或服飾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公務人員為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在不涉及其職務上有關之事項,於大眾傳播媒體具名不具銜刊登廣告

解析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禁止公務人員動用行政資源編印、散發宣傳品,禁止在辦公場所懸掛、張貼、穿戴或標示政黨、政治團體或候選人之旗幟、徽章、服飾,亦禁止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故 A、B、D 均屬違反。惟為兼顧公務人員身為候選人配偶或三親等內血親、姻親之權益,法律設有例外:於不涉及職務上行為或事務時,得具名不具銜在大眾傳播媒體刊登廣告。C 正落在該例外範圍,故不違反行政中立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