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49題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政務人員應信託予信託業之財產,下列何者不屬之?
題目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政務人員應信託予信託業之財產,下列何者不屬之? A. 不動產 B. 國內之上市股票 C. 國內之上櫃股票 D. 一定金額以上之存款
官方答案
- 答案:D. 一定金額以上之存款
解析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政務人員等應將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不動產、國內上市及上櫃股票等財產,信託予信託業辦理強制信託,以避免利益衝突。一定金額以上的存款雖屬應申報的財產項目,卻不是強制信託的標的,故D不屬之。A不動產、B國內上市股票、C國內上櫃股票,均在強制信託範圍內。存款流動性高且為日常生活所需,立法上僅要求申報,未要求交付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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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