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20題

依土地法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多少為限?

題目

依土地法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多少為限? A. 三 B. 五 C. 八 D. 十

官方答案

  • 答案:D. 十

解析

土地法第97條第1項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此為租金上限的強制規定,約定租金超過部分,出租人無請求權;計算基準是「申報總價」(申報地價加房屋申報總價),不是市價或公告現值,立法目的在防止租金過高、保障承租人居住。因此年息上限為百分之十,選D。A的三、B的五、C的八都低於法定上限,並非條文所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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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