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50 題可線上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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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與答案

第1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稽徵機關,於每年何時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當年地價稅? A. 一月一日 B. 七月一日 C. 八月三十一日 D. 十一月一日

參考解答

  • 答案:D. 十一月一日

解析: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稽徵機關核定後,於每年十一月一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實務上開徵期間為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月三十日。地價稅按年計徵,納稅義務基準日及開徵時點均在年底,故A、B、C均不符。正確答案為D。

第2題

依平均地權條例之規定,銷售預售屋者,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幾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 A. 三十 B. 四十 C. 四十五 D. 六十

參考解答

  • 答案:A. 三十

解析:平均地權條例第47條之3規定,銷售預售屋者,應於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期間起算點是「簽約日」,不是交屋日或完稅日;逾期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依同條例相關罰則處罰。因此正確期間為三十日,選A。B的四十日、C的四十五日、D的六十日都不符條文所定之三十日期間。

第3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如何課徵? A. 其稅率固定為百分之十 B. 減徵百分之四十 C. 減徵百分之六十 D. 免徵

參考解答

  • 答案:B. 減徵百分之四十

解析:土地稅法規定,經重劃之土地,於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時,其土地增值稅減徵40%,以減輕地主參與重劃的稅負、鼓勵土地整理與利用。此為減徵而非免徵,亦非按固定稅率10%課徵;重劃後第一次移轉仍須核課土地增值稅,只是稅額按法定稅率計算後減徵四成,故選B。

第4題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 條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不為辦理迅行變更之情況? A. 因水災或風災遭受重大損壞時 B. 為確保國土安全時 C. 為配合中央興建之重大建設時 D. 為適應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參考解答

  • 答案:B. 為確保國土安全時

解析:都市計畫法第27條列舉迅行變更事由,包括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需要;為配合中央興建重大設施。A 屬重大事變損壞,C 屬配合中央重大建設,D 屬經濟發展需要,均得迅行變更。B 的「確保國土安全」不在本條列舉範圍,故為本題答案。

第5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稅法施行細則,由下列何機關定之? A. 內政部 B. 立法院 C. 財政部 D. 經濟部

參考解答

  • 答案:C. 財政部

解析:土地稅法第2條規定,本法中央主管機關為財政部;第58條規定,本法施行細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故土地稅法施行細則之訂定機關為財政部。立法院為立法機關,不能逕行訂定施行細則;內政部、經濟部各有主管法規,均非土地稅法之中央主管機關,故選C。

第6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有關土地所有權移轉,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B. 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C. 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判決確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D. 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參考解答

  • 答案:C

解析:土地稅法第30條規定申報移轉現值的審核標準: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遺贈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經法院拍賣者以拍定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拍定價額低於公告現值時從其低者。至於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法條明定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並非判決確定日,故選項C敘述錯誤。

第7題

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規定,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核准實施市地重劃後,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舉辦聽證,通知應於聽證期日幾日前為之? A. 五 B. 七 C. 十 D. 十五

參考解答

  • 答案:D. 十五

解析: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請並核准實施市地重劃後,應通知土地所有權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舉辦聽證,使其有陳述意見的機會。為保障程序參與權,聽證通知應於聽證期日十五日前為之,使利害關係人有充分時間了解重劃範圍與計畫內容並準備意見。故本題應選十五日;五、七、十日雖常見於其他程序,但非本辦法所定之期間。

第8題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2 條之1 規定,申請人擬具之興辦事業計畫土地位屬山坡地範圍內者,原則上其面積不得少於多少公頃? A. 十 B. 十五 C. 二十 D. 三十

參考解答

  • 答案:A. 十

解析: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52條之1規定,申請人擬具之興辦事業計畫土地位屬山坡地範圍內者,原則上面積不得少於十公頃。此一規模門檻的目的,在避免山坡地零星、細碎開發,以維護水土保持與坡地安全;未達一定規模者,仍須依水土保持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並經審查。故選項A「十公頃」為正確門檻,十五、二十、三十公頃均非本條所定數額。

第9題

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其依工廠管理輔導法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建蔽率不得超過下列何者? A. 百分之四十 B. 百分之五十 C. 百分之六十 D. 百分之七十

參考解答

  • 答案:D. 百分之七十

解析: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對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原則上定有建蔽率上限,以維持土地利用強度;但為配合工廠管理輔導法輔導產業用地合法化及立體化使用,對於依該法辦理使用地變更編定之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另放寬其建蔽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並搭配較高之容積率。故本題應選百分之七十,而非一般特定目的事業用地之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五十均非本條所定上限。

第10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廢止徵收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者,應廢止徵收 B. 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事業計畫經註銷者,應廢止徵收 C. 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者,應廢止徵收 D. 廢止徵收,由需用土地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之

參考解答

  • 答案:C. 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者,應廢止徵收

解析:依土地徵收條例,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原則上屬「撤銷徵收」的事由;若係在開始使用後才因作業錯誤致不在範圍內,始可能辦理廢止徵收。C未區分發生時點,逕稱一律應廢止徵收,並不正確。A、B均屬廢止徵收事由,D則符合由需用土地人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的程序。故選C。

第11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多少為原則? A. 四十 B. 四十五 C. 五十 D. 六十

參考解答

  • 答案:C. 五十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39條規定,區段徵收之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如因情況特殊,得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調整。抵價地是政府用以補償原土地所有權人的土地,原則上保留半數面積供原土地所有權人領回,其餘由需用土地人取得。故本題應選C的五十。

第12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收土地應發給之補償費,原則上應於下列何項期限內發給之? A. 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內 B. 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 C. 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 D. 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

參考解答

  • 答案:B. 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20條規定,徵收土地應發給之補償費,原則上應於徵收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發給,而非自公告日起算。立法目的在使徵收程序早日確定,並保障被徵收人的補償權益。A、C均以「公告之日起」起算,時點錯誤;D的三十日亦超過法定十五日。故選B。

第13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被徵收之土地,有下列何情形者,原土地所有權人得向該管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收回其土地? A. 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一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B. 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C. 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六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D. 依原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後未滿九年,不繼續依原徵收計畫使用者

參考解答

  • 答案:B. 徵收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者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規定,原土地所有權人得申請收回土地的情形包括:補償費發給完竣屆滿三年仍未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未依核准徵收之原定興辦事業使用;以及開始使用後未滿五年即不繼續依原計畫使用。選項B符合「屆滿三年未開始使用」;A的一年期間過短,C、D所稱六年、九年均與法定的五年不符。因此正確答案為B。

第14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應徵收之土地改良物,得視其興辦事業計畫之需要,於下列何項期限內徵收之? A. 土地徵收公告之日起三年內 B. 土地徵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三年內 C. 土地徵收公告之日起五年內 D. 土地徵收公告期滿之日起五年內

參考解答

  • 答案:A. 土地徵收公告之日起三年內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5條規定,徵收土地時其土地改良物應一併徵收;但應徵收之土地改良物,得視興辦事業計畫之需要,於土地徵收公告之日起三年內徵收之,以使改良物與土地徵收時點得予區隔。故起算點為「公告之日」,期間為三年,選A。B錯在起算點為公告期滿之日,C、D則誤將期間拉長為五年,均與條文所定「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符。

第15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區段徵收之敘述,何者錯誤? A. 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不可建築用地者,得為區段徵收 B. 非都市土地實施開發建設者,得為區段徵收 C. 新設都市地區之全部或一部,實施開發建設者,得為區段徵收 D. 不相連之地區,得依都市計畫或興辦事業計畫書內容、範圍合併辦理區段徵收

參考解答

  • 答案:A. 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不可建築用地者,得為區段徵收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第1項第3款規定,都市土地之農業區、保護區變更為「建築用地」,或工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商業區者,得為區段徵收。A卻寫成變更為「不可建築用地」,與條文相反,故為錯誤敘述。B非都市土地實施開發建設者,屬同項第4款;C新設都市地區全部或一部實施開發建設者,屬同項第1款;D依同條第2項,得依都市計畫或興辦事業計畫書內容、範圍合併辦理,不受土地不相連之限制,均正確。

第16題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為發展工業或為保持優美風景或因其他目的而劃定之特定地區,應擬定下列何種計畫? A. 市(鎮)計畫 B. 鄉街計畫 C. 特定區計畫 D. 國土計畫

參考解答

  • 答案:C. 特定區計畫

解析:都市計畫法第12條規定,為發展工業或為保持優美風景或因其他目的而劃定之特定地區,應擬定特定區計畫。此種計畫針對具有特殊目的之地區,範圍可跨越既有行政區界,內容依實際需要決定。故選C。A市(鎮)計畫、B鄉街計畫係按人口與地區性質所為之一般都市計畫層級,並非專為工業、風景等特定目的而設;D國土計畫屬國土計畫法之體系,非都市計畫法所定之類別。

第17題

依土地法規定,臺北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下列何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 A. 國有財產署 B.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C.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D. 臺北市議會

參考解答

  • 答案:D. 臺北市議會

解析:土地法第25條規定,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臺北市為直轄市,其區內民意機關即臺北市議會,故須經臺北市議會同意並報行政院核准,選D。A國有財產署是中央主管機關,B財政局、C地政局都是市府內部行政單位,均非民意機關,不具本條同意權。

第18題

依土地法第107 條規定,耕地出租人出賣耕地時,下列何者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 A. 地上權人 B. 抵押權人 C. 承租人 D. 典權人

參考解答

  • 答案:C. 承租人

解析:土地法第107條規定,耕地出租人出賣耕地時,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或承典之權。立法目的在保護實際耕作之承租人,使其不致因土地易主而喪失耕作基礎;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即與第三人訂約者,承租人得請求以同一條件訂立契約。故權利主體為承租人,選C。A地上權人、B抵押權人、D典權人均非本條所定之優先承買權人;抵押權人僅得就賣得價金優先受償。

第19題

於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一定規模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申請開發社區之計畫達1 公頃以上者,應變更為住宅區 B. 申請開發遊憩設施達5 公頃以上者,應變更為風景區 C. 申請開發宗教設施達1 公頃以上者,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D. 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10 公頃以上者,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參考解答

  • 答案:D. 申請設立學校之土地面積達10 公頃以上者,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

解析:依區域計畫法施行細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有相同規範),非都市土地申請開發達一定規模者應辦理土地使用分區變更:申請設立學校面積達十公頃以上者,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故D正確。A所述社區開發達一公頃以上,應變更為「鄉村區」而非住宅區;B所述遊憩設施達五公頃以上,應變更為「特定專用區」而非風景區,兩者分區類別均有誤,故選D。

第20題

依土地法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多少為限? A. 三 B. 五 C. 八 D. 十

參考解答

  • 答案:D. 十

解析:土地法第97條第1項規定,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此為租金上限的強制規定,約定租金超過部分,出租人無請求權;計算基準是「申報總價」(申報地價加房屋申報總價),不是市價或公告現值,立法目的在防止租金過高、保障承租人居住。因此年息上限為百分之十,選D。A的三、B的五、C的八都低於法定上限,並非條文所定數額。

第21題

依土地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認為地籍圖重測結果有錯誤者,得於下列何時機,聲請複丈? A. 重測結果公告前 B. 重測結果公告期間內 C. 重測結果公告期滿後七日內 D. 重測結果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

參考解答

  • 答案:B. 重測結果公告期間內

解析:土地法規定,地籍圖重測結果應公告三十日,土地所有權人認為重測結果有錯誤者,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故正確時機為公告期間內,選 B。公告前結果尚未公開,無從聲請;公告期滿後七日內或三十日內均非法定救濟期間,A、C、D 均不可採。

第22題

依土地法規定,預告登記對於因下列何者而為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 A. 買賣 B. 贈與 C. 信託 D. 徵收

參考解答

  • 答案:D. 徵收

解析:土地法規定,預告登記對於因徵收、法院判決或強制執行而為之新登記,無排除之效力。蓋徵收屬公法上強制取得,法院判決與強制執行亦具公權力性質,不因私法上預告登記而受阻礙。故本題選 D;買賣、贈與、信託均屬私法上處分,仍受預告登記拘束。

第23題

依土地法規定,繼承登記逾期未辦理、並經公告限期聲請,仍未聲請者,得由地政機關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多少年? A. 一 B. 五 C. 九 D. 十五

參考解答

  • 答案:D. 十五

解析:土地法規定,繼承登記逾期未辦理,經地政機關公告限期聲請而仍未聲請者,得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期間屆滿仍未聲請登記者,始移請國有財產署標售或登記國有。故本題選 D;一年、五年、九年均非列冊管理之法定年限。

第24題

依土地法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多少比例作為登記儲金,專備因登記錯誤遺漏致受損害者賠償之用? A. 百分之一 B. 百分之五 C. 百分之十 D. 百分之十五

參考解答

  • 答案:C. 百分之十

解析:土地法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專備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請求賠償之用。此即登記儲金制度,用以充實損害賠償財源。故正確比例為百分之十,選 C;百分之一、百分之五、百分之十五均非法律明定之提存比例。

第25題

依土地法規定,辦理土地總登記時,私有土地經所有權人聲請而逾限未補繳證明文件者,其土地視為下列何者? A. 無主土地 B. 鄉(鎮)有土地 C. 縣(市)有土地 D. 國有土地

參考解答

  • 答案:A. 無主土地

解析:土地法規定,辦理土地總登記時,私有土地經所有權人聲請登記,卻逾限未補繳證明文件者,其土地「視為無主土地」,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公告;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登記為國有。故本題應選 A。沒收後尚須經公告程序才歸屬國有,不能逕認為鄉(鎮)有、縣(市)有或國有土地,B、C、D 均非法律用語。

第26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申請土地所有權狀補給時,應經登記機關公告多少日,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後,登記補給之? A. 十五 B. 三十 C. 四十 D. 六十

參考解答

  • 答案:B. 三十

解析:土地所有權狀因滅失而申請補給時,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登記機關應先公告三十日,公告期滿無人提出異議,始登記補給並發給新權狀。此一公告程序在於使利害關係人有機會異議,避免權利衝突。故正確期間為三十日,選 B;十五日、四十日、六十日均與規定不符。

第27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有關受遺贈人申辦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應如何辦理? A. 由繼承人逕行單獨申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B. 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辦理繼承登記後申請之 C. 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D. 由受遺贈人逕行單獨申請辦理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由繼承人先辦繼承登記後,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

解析:土地登記規則明定,受遺贈人申辦遺贈之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應由繼承人先辦理繼承登記後,再由繼承人會同受遺贈人申請之。理由是遺贈標的須先歸入繼承財產、釐清權利歸屬,才能移轉給受遺贈人,故不得由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逕行單獨申請,A、D 均不可採;B 漏未先辦繼承登記,順序有誤。

第28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下列有關網路申請登記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僅限全程網路申請方式辦理 B.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除未涉權利義務變動者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獨申請外,應由地政士或律師代理 C.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其處理之系統規範,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 D.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之登記規費,得於登記機關收件前完成網路計費及繳費或於收件後繳納

參考解答

  • 答案:A. 網路申請土地登記,僅限全程網路申請方式辦理

解析:土地登記規則所定網路申請土地登記,並非只限「全程網路申請」,而是兼採全程與非全程兩種方式,故 A 的「僅限」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依同規則,未涉權利義務變動者,得由權利人或登記名義人單獨申請,其餘情形應由地政士或律師代理,B 正確;系統規範由中央地政機關定之,C 正確;登記規費得於收件前完成網路計費及繳費,或於收件後繳納,D 亦正確。

第29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建物全部滅失時,該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下列何種登記者,得由土地所有權人代位申請? A. 標示變更登記 B. 消滅登記 C. 塗銷登記 D. 更正登記

參考解答

  • 答案:B. 消滅登記

解析:土地登記規則第31條規定,建物全部滅失時,該建物所有權人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消滅登記者,得由土地所有權人代位申請,以塗銷建物標示部並清理產權,避免地籍與現況不符。故選B消滅登記。標示變更登記用於面積、門牌等標示事項變更;塗銷登記用於塗銷他項權利或預告等登記;更正登記則在更正登記錯誤,均非本題情形。

第30題

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6 條本文規定,原則上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多少公頃者,不得分割? A. 1 B. 0.5 C. 0.3 D. 0.25

參考解答

  • 答案:D. 0.25

解析:農業發展條例第16條本文規定,每宗耕地分割後每人所有面積未達0.25公頃者,不得分割,以避免耕地過度細碎化、維持農業經營規模。0.25公頃即2,500平方公尺。該條另設有因買賣、繼承、相鄰耕地合併等例外情形。選項A的1公頃、B的0.5公頃、C的0.3公頃均高於法定門檻,故選D。

第31題

依土地法第34 條之1 規定,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下列何機關調處? A. 該管鄉公所 B. 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 C. 該管民意機關 D. 該管鎮公所

參考解答

  • 答案:B. 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

解析:土地法第34條之1第6項規定,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得於接到調處通知後15日內訴請法院裁判。調處屬地政機關權責,鄉公所、鎮公所及民意機關均無此權限,故選B。

第32題

依土地法規定,共有土地設定下列何種他項權利時,得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A. 抵押權 B. 發展權 C. 耕作權 D. 典權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典權

解析:土地法第34條之1第1項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得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典權明列其中,故選D。抵押權設定不在本項列舉範圍,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發展權亦非本法所定之用益物權,耕作權則屬耕地之特別權利,均不適用本項多數決。

第33題

依土地法第13 條規定,湖澤及可通運之水道及岸地,如因水流變遷而自然增加時,下列何者有優先依法取得其所有權或使用受益之權? A. 土地所在縣市政府 B. 國有財產署 C. 其接連地之所有權人 D. 地上權人

參考解答

  • 答案:C. 其接連地之所有權人

解析:土地法第13條規定,湖澤及可通運之水道及岸地,如因水流變遷而自然增加,其接連地之所有權人有優先依法取得其所有權或使用受益之權。此係民法添附法理(不動產附合)的特別規定,使新增土地歸屬於毗鄰土地所有權人,以符經濟利用與公平;並非當然歸屬國家、國有財產署或地方政府,地上權人亦無此優先權,故選C。

第34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國土計畫法規定之國土功能分區? A. 國土復育地區 B. 國土保育地區 C. 城鄉發展地區 D. 農業發展地區

參考解答

  • 答案:A. 國土復育地區

解析:國土計畫法第3條明定全國國土劃設四種功能分區:國土保育地區、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各區再依其性質分級。所謂「國土復育地區」並非該法所定的功能分區名稱;復育、保育等概念屬於國土保育地區之劃設與使用管制內涵,不能與功能分區並列,故選A。

第35題

依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取得供住宅用不動產所有權,於登記完畢後幾年內不得買賣移轉? A. 三 B. 五 C. 七 D. 十

參考解答

  • 答案:A. 三

第36題

辦理預告登記完竣後,若預告登記之請求權人死亡,其繼承人辦理該預告登記之權利繼承時,應如何進行? A. 繼承人應檢具書件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審查通過後即可更換請求權人為繼承人之姓名 B. 繼承人不得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因不影響其請求權之效力 C. 繼承人應檢具書件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審查通過後註記於土地登記簿其他事項欄後,即可更正請求權人 D. 繼承人應檢具登記書件,向登記機關申請加註繼承人姓名

參考解答

  • 答案:D. 繼承人應檢具登記書件,向登記機關申請加註繼承人姓名

第37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有關徵收補償,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地價補償標準為何? A. 按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 B. 按徵收當期之市價加六成補償 C. 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 D. 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加六成補償

參考解答

  • 答案:C. 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被徵收土地原則上按徵收當期市價補償;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則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這是因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受限制,難以形成正常市價,故以毗鄰非保留地之平均市價為準。A 未區分其特殊性;B、D 所稱加六成均非本條規定。

第38題

下列依農業發展條例與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對農舍之規定,何者正確? A. 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權 B. 特定農業區得申請集村農舍之興建,以維護農業生產環境不致零星開發 C.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滿三年始得移轉 D. 所有非都市土地養殖用地均不得申請興建農舍

參考解答

  • 答案:A. 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權

解析:農業發展條例第18條規定,農舍應與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權,以避免農舍與農地分離使用,故 A 正確。B 特定農業區屬優良農地,原則上不得作為集村農舍之建築基地;C 農舍興建後之移轉限制並非滿三年,而另有年限規定;D 養殖用地仍屬農業用地,符合面積、資格及農業使用等要件者,非一概不得申請興建農舍。

第39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售與需用土地人者,其土地增值稅如何課徵? A. 其稅率固定為百分之十 B. 減徵百分之四十 C. 減徵百分之六十 D. 免徵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免徵

解析: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被徵收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所有權人自願售與需用土地人者,準用該規定,亦免徵土地增值稅。其立法目的在避免因公共取得程序造成土地移轉稅負,鼓勵所有權人配合公共建設。A 固定稅率、B 減徵四成、C 減徵六成均非本條情形;重劃後第一次移轉才有減徵四成之規定。

第40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各種徵收補償費用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建築改良物及農作改良物補償費之查估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B. 徵收土地公告前之既存所有建築改良物或農作改良物,均應予補償其土地改良費用 C. 建築改良物之補償費,按建築當時該建築改良物之建造價格估定之 D. 徵收土地所發放遷移費之對象一律為應於徵收公告前設籍該地超過六個月者

參考解答

  • 答案:A. 建築改良物及農作改良物補償費之查估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31條規定,建築改良物補償費按徵收當時重建價格估定,農作改良物則按成熟孳息或種植培育費用並參酌現值估定;其查估基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故 A 正確。B 並非公告前所有地上物均予補償,違法或違規搭建等情形可能不予補償;C 應以「重建價格」而非建築當時建造價格為準;D 遷移費對象包含人口、家具、營業設備、墳墓等,並非一律以設籍六個月為要件。

第41題

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得由政府機關囑託登記機關登記之? A. 土地徵收或撥用之登記 B. 建築物因行政區界調整或門牌整編時 C. 私有土地所有權之拋棄,登記機關完成塗銷登記後 D. 基地號因依法逕為分割所為之標示變更登記

參考解答

  • 答案:A. 土地徵收或撥用之登記

解析:土地登記規則第29條明定,政府機關因土地徵收或撥用、照價收買、土地重劃、區段徵收、農地重劃、土地改良等情形,得囑託登記機關登記。A 即屬本條所定之土地徵收或撥用登記。此類登記涉及公權力取得或撥用土地,由需用土地機關檢附相關文件囑託辦理,可簡化權利人逐案申請。C 的私有土地拋棄係權利人處分,應由權利人申請;D 的基地號逕為分割屬登記機關逕為標示變更。

第42題

土地法關於私有土地之所有權取得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可因時效完成而取得他人已登記之不動產,為繼受取得 B. 因繼承而取得者為原始取得 C. 因除斥期間經過而取得者為原始取得 D. 因天然變遷土地成為湖澤或可通運水道後又回復原狀者,其所有權之回復為原始取得

參考解答

  • 答案:D. 因天然變遷土地成為湖澤或可通運水道後又回復原狀者,其所有權之回復為原始取得

解析:土地法第12條規定,私有土地因天然變遷成為湖澤或可通運水道時,所有權視為消滅;嗣後回復原狀,原所有權人證明為其原有者,仍回復其所有權。此種回復係基於法律規定重新取得,並非承受他人既有權利,故屬原始取得。A 的時效取得亦為原始取得,且他人已登記不動產原則上不得時效取得;B 繼承屬繼受取得;C 所稱除斥期間經過並非土地法上之取得原因。

第43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下列何者舉行聽證? A. 行政法 B. 行政執行法 C. 行政程序法 D. 行政訴訟法

參考解答

  • 答案:C. 行政程序法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之1規定,特定農業區經行政院核定為重大建設須辦理徵收者,若有爭議,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行聽證。聽證為行政程序法所定程序,目的在保障利害關係人陳述意見及參與;行政執行法規範行政執行,行政訴訟法規範訴訟救濟,均非聽證依據,故選C。

第44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 條之1 規定,需用土地人興辦公益事業勘選用地時之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A. 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除零星夾雜難以排出之外,一律不得徵收 B. 需用土地人所勘選用地中之農業用地,一律需經區域計畫擬定機關以及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得徵收 C. 勘選徵收用地,應儘量避免耕地 D. 依都市計畫得予區段徵收之農業用地,不需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得予直接變更使用

參考解答

  • 答案:C. 勘選徵收用地,應儘量避免耕地

解析: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之1第1項明定,需用土地人興辦公益事業勘選用地時,應儘量避免耕地,並優先使用無使用計畫之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故C正確。A誤稱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一律不得徵收;依同條規定,仍有國防、交通、水利、公用事業輸電線路或行政院核定重大建設等例外。D誤稱得免經農業主管機關同意。

第45題

下列有關依都市計畫法規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的取得與補償,何者錯誤? A. 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與計畫範圍內之任何公有土地辦理交換 B. 公共事業設施用之公共設施保留地由事業機構依法徵收或購買 C. 公共設施保留地取得之補償標準,以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必要時得最高加成百分之四十 D. 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可以市地重劃方式取得

參考解答

  • 答案:A. 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與計畫範圍內之任何公有土地辦理交換

解析:都市計畫法第50條之1規定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得與計畫範圍內之公有土地交換,但並未允許無條件與「任何」公有土地交換,仍應依內政部所定交換辦法及公有財產管理法令辦理,故A錯誤。B符合第48條事業機構徵收或購買;C符合第49條平均公告現值及最高加成四成;D符合第48條市地重劃取得。

第46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為信託財產者,關於其土地增值稅之課徵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信託土地於所有權移轉轉為受託人自有土地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B. 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時,原受託人與新受託人間所有權移轉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C.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所有權移轉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D. 信託契約明定信託財產之受益人為委託人者,信託關係消滅時,受託人與受益人間所有權移轉者,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參考解答

  • 答案:A. 信託土地於所有權移轉轉為受託人自有土地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解析:土地稅法第28條之3列舉信託土地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之情形,包括信託關係存續中受託人變更、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消滅、受益人為委託人之信託消滅等,B、C、D均屬之。A所稱受託人將信託土地移轉為其自有土地,不在不課徵之列,應課徵土地增值稅,故A錯誤。

第47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地價稅課徵標準為何? A. 保留期間,不論是否使用均免課地價稅 B. 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且作自用住宅免課徵地價稅 C. 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且為非自用住宅用地者,課徵千分之六稅率之地價稅 D. 保留期間,不論是否使用均課徵千分之二稅率之地價稅

參考解答

  • 答案:C. 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且為非自用住宅用地者,課徵千分之六稅率之地價稅

解析:土地稅法第19條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於保留期間仍為建築使用者,除自用住宅用地依第17條課徵外,統按千分之六計徵地價稅;須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才免徵。故C正確。A、D誤稱不論使用均免徵或均按千分之二課徵;B之自用住宅用地仍應課徵,並非免稅。

第48題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有關私有房屋得以減免房屋稅之情形,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房屋稅減半課徵 B. 司法保護事業所有之房屋,房屋稅減半課徵 C. 受重大災害,損毀面積七成之房屋,房屋稅得按受損比例減七成課徵 D. 出租供軍用之房屋,均全部免徵房屋稅

參考解答

  • 答案:A. 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房屋稅減半課徵

解析: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合法登記之工廠供直接生產使用之自有房屋,房屋稅減半徵收,故A正確。司法保護事業所有之房屋屬免徵;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達五成以上者免徵,並非按損壞比例減七成;供軍用房屋須無償供軍用才免徵,出租供軍用非無償,不能一律免徵。

第49題

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規定,區段徵收地區勘選的方式,下列何者正確? A.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未明確記載區段徵收範圍者,由當地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偕同其他相關機關勘選 B. 需用土地人應於地方都市計畫委員會中敘明區段徵收地區勘選結果之必要性與公益性 C. 非都市土地實施開發建設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者,應由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勘選徵收範圍 D. 農村社區實施更新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者,應由需用土地人會同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其他機關勘選區段徵收範圍

參考解答

  • 答案:D. 農村社區實施更新擬以區段徵收方式開發者,應由需用土地人會同當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及其他機關勘選區段徵收範圍

第50題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有關照價收買的適用情形,下列何者錯誤? A. 私有農地閒置不用,加徵荒地稅滿三年,仍不使用者,得照價收買 B. 私有空地限期建築,逾期未建築者,得直接照價收買 C. 農地因地區性生產不經濟而休耕導致閒置不用者,不得照價收買 D. 私有荒地及空地均應就該宗土地應納基本稅額加徵二倍至五倍滿三年後,仍不使用,方得照價收買

參考解答

  • 答案:D. 私有荒地及空地均應就該宗土地應納基本稅額加徵二倍至五倍滿三年後,仍不使用,方得照價收買

解析:平均地權條例對空地與荒地採不同處理:私有空地經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而逾期未建築者,得逕予照價收買,並不以先加徵荒地稅滿三年為要件;私有農地閒置不用,則須加徵荒地稅滿三年仍不使用,始得照價收買,但因地區性生產不經濟而休耕致閒置者不在此限。選項D將空地與荒地一律要求加徵二倍至五倍稅額滿三年,混淆兩種情形,敘述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