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37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有關徵收補償,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地價補償標準為何?
題目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有關徵收補償,在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地價補償標準為何? A. 按徵收當期之市價補償 B. 按徵收當期之市價加六成補償 C. 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 D. 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加六成補償
官方答案
- 答案:C. 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
解析
土地徵收條例第30條規定,被徵收土地原則上按徵收當期市價補償;都市計畫區內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則按毗鄰非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平均市價補償。這是因為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受限制,難以形成正常市價,故以毗鄰非保留地之平均市價為準。A 未區分其特殊性;B、D 所稱加六成均非本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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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