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法大意
第4題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 條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不為辦理迅行變更之情況?
題目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 條規定,下列何種情況不為辦理迅行變更之情況? A. 因水災或風災遭受重大損壞時 B. 為確保國土安全時 C. 為配合中央興建之重大建設時 D. 為適應經濟發展之需要時
官方答案
- 答案:B. 為確保國土安全時
解析
都市計畫法第27條列舉迅行變更事由,包括因戰爭、地震、水災、風災、火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為避免重大災害發生;為適應國防或經濟發展需要;為配合中央興建重大設施。A 屬重大事變損壞,C 屬配合中央重大建設,D 屬經濟發展需要,均得迅行變更。B 的「確保國土安全」不在本條列舉範圍,故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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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