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18題

市地重劃地區選定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或限制相關事項。下列何者非屬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

題目

市地重劃地區選定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後,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或限制相關事項。下列何者非屬公告禁止或限制之事項? A. 抵押權讓與登記 B. 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 C. 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 D. 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

官方答案

  • 答案:A. 抵押權讓與登記

解析

平均地權條例第59條規定,重劃地區選定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視實際需要報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定,分別或同時公告禁止或限制下列事項:一、土地移轉、分割或設定負擔;二、建築改良物之新建、增建、改建或重建,以及採取土石或變更地形。抵押權讓與登記不屬於上述列舉事項,因此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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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