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26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 條之1 規定,對於經依國家公園法劃設後,依法得予徵收之農業用地,於劃設時,應經下列何機關考量其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
題目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 條之1 規定,對於經依國家公園法劃設後,依法得予徵收之農業用地,於劃設時,應經下列何機關考量其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 A. 直轄市、縣(市)政府 B.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C. 內政部營建署 D.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官方答案
- 答案:D.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解析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之1規定,對於經依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或國家公園法劃設或變更後,依法得予徵收之農業用地,於劃設或變更時,應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考量其徵收之公益性及必要性,以避免日後徵收時才發現公益不足而滋生爭議。直轄市、縣(市)政府是徵收的執行機關,並非本條所指在劃設階段進行公益性及必要性考量的主體;農業委員會與營建署僅屬相關業務機關,故選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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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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