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44題

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下列何項行政行為於作成前不需給予當事人或其他人陳述意見機會?

題目

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下列何項行政行為於作成前不需給予當事人或其他人陳述意見機會? A. 限制或剝奪自由或權利處分 B. 行政契約當事人一方為人民且依法以甄選等競爭方式決定 C. 法規命令訂定前 D. 行政指導

官方答案

  • 答案:D. 行政指導

解析

行政指導依行政程序法第165條以下規定,係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以柔性方式促使相對人自願協力之行政行為,作成前無須給予陳述意見機會,故D正確。A部分,依第102條,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處分前,原則上應給予相對人陳述意見機會。B部分,依第138條,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契約當事人時,決定前應予參與競爭者表示意見。C部分,依第154條,擬訂法規命令應公告並載明任何人得陳述意見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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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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