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12題
公開標售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如涉及優先購買權存在與否之爭議時,應如何處理?
題目
公開標售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之土地,如涉及優先購買權存在與否之爭議時,應如何處理? A. 由普通法院審判 B. 由行政法院審判 C. 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調處 D. 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判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由普通法院審判
解析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列冊管理期滿後,移由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時得主張優先購買之人(如合法使用人、共有人等)是否存在、資格有無,均屬私法上權利義務之爭執,行政機關無權逕行認定,應由當事人向普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解決。行政法院僅審查行政處分之合法性,不處理私權歸屬;國有財產署亦非本類爭議之調處機關。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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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