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23題

依地政士法規定,具簽證資格之地政士為不動產契約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不動產契約經地政士簽證後,有何效果?

題目

依地政士法規定,具簽證資格之地政士為不動產契約簽證時,應查明簽訂人之身分為真正;不動產契約經地政士簽證後,有何效果? A. 地政機關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 B. 地政機關得免為登記申請人之審查 C. 地政士申請辦理登記時得免附委託書 D. 地政士申請辦理登記時得免附契約書正本

官方答案

  • 答案:A. 地政機關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

解析

依地政士法第29條第2項規定,不動產契約經地政士簽證後,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得免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選項B錯誤,地政機關仍須審查登記申請人資格及其他登記要件。選項C、D錯誤,簽證不免除委託書、契約書正本等登記應備文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