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6題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法規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得規定處以罰鍰以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者,下列何者屬之?

題目

依據地方制度法之規定,直轄市法規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得規定處以罰鍰以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者,下列何者屬之? A. 停止營業 B. 限制住居 C. 保護管束 D. 科以罰金

官方答案

  • 答案:A. 停止營業

解析

依地方制度法第26條第2項規定,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除得處罰鍰外,所定其他行政罰之種類,以『勒令停工、停止營業、罰役、強制拆除或其他一定之不利益處分』為限。故A停止營業屬地方自治法規得規定之行政罰,為正確。B限制住居屬刑事訴訟強制處分;C保護管束屬刑法之保安處分;D罰金為刑罰,均非地方自治法規所得規範之行政罰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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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