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14題

下列有關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有關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敘述,何者正確? A. 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之性質為法規,一律不得提行政救濟 B. 都市計畫於每3 年內或5 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1 次 C. 都市計畫應參考人民之意見作必要之通盤檢討變更,故亦具行政契約性質 D.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土地權利關係人得自行擬定通盤檢討變更主要計畫

官方答案

  • 答案:B. 都市計畫於每3 年內或5 年內至少應通盤檢討1 次

解析

都市計畫法第26條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但擬定計畫之機關每3年內(細部計畫)或5年內(主要計畫)至少應通盤檢討一次,並參考人民建議作必要之變更,故B正確。通盤檢討原則上具法規性質,但A稱「一律不得」提救濟過於絕對;C誤認為行政契約;D所稱土地權利關係人自行擬定者,依同法第24條限於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之細部計畫,非主要計畫之通盤檢討變更。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