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27題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應依程序報經許可,其行使許可權之機關為何?

題目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不動產物權,應依程序報經許可,其行使許可權之機關為何? A. 轄區地政事務所 B. 轄區直轄市、縣(市)政府 C. 內政部 D. 大陸委員會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內政部

解析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其許可事項由內政部辦理,並訂有許可辦法,就取得目的、用途、面積及總量管制等設有條件。地政事務所僅辦理登記,直轄市、縣(市)政府負責初審與實地查核,大陸委員會為兩岸事務政策主管機關,均非最終許可機關,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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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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