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32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之陳情,應指派人員迅速、確實處理之;惟符合一定條件者,得例外不予處理。下列何者非例外規定?
題目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之陳情,應指派人員迅速、確實處理之;惟符合一定條件者,得例外不予處理。下列何者非例外規定? A. 無具體之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者 B. 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而仍一再陳情者 C. 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別向各機關陳情者 D. 對於行政興革之具體建議,向主管機關陳情者
官方答案
- 答案:D. 對於行政興革之具體建議,向主管機關陳情者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173條列舉人民陳情案件得不予處理之情形:一、無具體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住址;二、同一事由經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覆後仍一再陳情;三、非主管陳情內容之機關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分別向各機關陳情。A、B、C均屬此等例外。D「對於行政興革之具體建議向主管機關陳情」,屬人民對政策之具體建言,正是陳情制度所鼓勵,機關應指派人員迅速、確實處理,非屬得拒絕處理之例外,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