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49題

依規費法第13 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規費主管機關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規費之情事?

題目

依規費法第13 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規費主管機關得免徵、減徵或停徵應徵收規費之情事? A. 各機關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 B. 為維護財政、經濟、金融穩定、社會秩序或工作安全所辦理之事項 C. 不合時宜或不具徵收效益之規費 D. 基於公共利益或特殊需要考量

官方答案

  • 答案:A. 各機關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

解析

規費法第13條列舉得免徵、減徵或停徵之情事,包括:基於國際條約、協定或互惠原則、為促進產業發展或其他政策需要、為增進公共利益或照顧特定地區、身心障礙者或低收入戶等、因不可抗力或災害、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有正當理由者。B為維護財政、經濟、金融穩定、社會秩序或工作安全等情事、C為不合時宜或不具徵收效益、D為公共利益或特殊需要,均屬得為免減停徵之考量。單純「各機關學校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本身並非該條所列之法定免減停徵事由,故A非屬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