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專技高考 護理師 基本護理學(包括護理原理、護理技術)與護理行政
第4題
依據109年修訂之護理人員法,護理人員因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於規定時間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若違反其規定者得處新臺幣多…
題目
依據109年修訂之護理人員法,護理人員因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時,應於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於規定時間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若違反其規定者得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 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B. 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 C. 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D. 4,000元以上~40,000元以下
官方答案
- 答案:C. 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
解析
依護理人員法(109年修訂)第11條,護理人員停業、歇業、復業或變更執業處所,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一定期間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違反者,依該法罰則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鍰。選項A、B、D之金額區間與修法後規定不符。答案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