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專技高考 醫師(二) 醫學(六)(包括麻醉科、眼科、耳鼻喉科、婦產科、復健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第71題
有關輪椅扶手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題目
有關輪椅扶手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 扶手高度(armrest height)指的是手肘彎曲90度時,座椅與前臂間的距離 B. 扶手的高度與患者推動輪椅時的施力難易與否無關 C. 由於患者推動輪椅時手臂必須越過扶手,這可能使患者肩膀過度外展,而導致肩關節受傷 D. 若扶手高度太低,將無法提供上肢與肩膀適當的支撐
官方答案
- 答案:B. 扶手的高度與患者推動輪椅時的施力難易與否無關
解析
本題問「最不適當」敘述。B最不適當:扶手高度直接影響使用者推動輪椅時的上肢施力與效率;高度不合(過高或過低)都會增加肩、肘負擔,故謂「與施力難易無關」是錯的。A正確:扶手高度(armrest height)一般量測為座椅面至扶手頂端的距離,約當手肘屈曲90度時座椅至前臂的相對高度。C正確:若扶手過高,使用者推動時手臂須越過扶手,易使肩關節過度外展,長期可能造成肩部傷害。D正確:扶手過低則無法在休息時提供上肢與肩膀適當支撐,易致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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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