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專技高考 醫師(二) 醫學(四)(包括小兒科、皮膚科、神經科、精神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第65題
關於飲食疾患中的嗜食症(binge eating disorder)與暴食症(bulimia nervosa)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題目
關於飲食疾患中的嗜食症(binge eating disorder)與暴食症(bulimia nervosa)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 臨床證據顯示,抗憂鬱劑(如fluoxetine)可用於治療暴食症 B. 嗜食症患者不會有反覆代償性減重行為(如催吐、使用瀉劑等) C. 嗜食症患者不會有使體態纖瘦的強烈渴望 D. 暴食症患者之自我評價不因對身材或體重的看法而有不當影響
官方答案
- 答案:D. 暴食症患者之自我評價不因對身材或體重的看法而有不當影響
解析
D 最不適當:暴食症(bulimia nervosa)的 DSM-5 診斷準則明定,病人的自我評價「不當地受身材與體重影響」(self-evaluation is unduly influenced by body shape and weight)。D 稱「不因身材或體重看法而不當影響」與診斷相反,故錯誤。A 正確:fluoxetine 是 FDA 核准用於暴食症的抗憂鬱劑,可減少暴食與催吐行為。B 正確:嗜食症(binge eating disorder, BED)核心特徵為反覆暴食但「缺乏」規律代償行為(如催吐、瀉劑)。C 正確:BED 病人雖可能對體重不滿,但較無如暴食症般對纖瘦的強烈渴求與體重過度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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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