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專技高考 醫師(二) 醫學(四)(包括小兒科、皮膚科、神經科、精神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第30題
關於注意力不集中過動症(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題目
關於注意力不集中過動症(attention-deficit/hyperactivity disorder, ADHD)的敘述,下列何者最不適當? A. 母親懷孕過程中使用非法藥物或喝酒過量可能為致病危險因子之一 B. 有癲癇、神經皮膚症候群的兒童中有較高機率發生ADHD 共病症 C. 兒童是否有ADHD 跟基因並沒有關聯 D. ADHD 的核心症狀為注意力不集中、過動及衝動控制不佳,學童盛行率約為5~10%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兒童是否有ADHD 跟基因並沒有關聯
解析
ADHD具有高度遺傳性(heritability約70-80%),雙生子研究明確證實基因關聯,C敘述錯誤。A正確:產前酒精/藥物暴露為風險因子。B正確:癲癇、神經皮膚症候群(如結節性硬化症)合併ADHD機率顯著較高。D正確:核心症狀為注意力不足、過動、衝動,學齡期盛行率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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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