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專技高考 醫師(二) 醫學(五)(包括外科、骨科、泌尿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第79題

李先生患末期腎病洗腎多年,1 年前結婚並生有一女。妻子考慮活體捐腎給李先生,但妻子的娘家都反對。關於本案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最恰當?

題目

李先生患末期腎病洗腎多年,1 年前結婚並生有一女。妻子考慮活體捐腎給李先生,但妻子的娘家都反對。關於本案之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最恰當? A. 李先生結婚未滿2 年,妻子目前捐腎不符我國法律 B. 妻子捐腎,李先生同意即可 C. 妻子捐腎需出具娘家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 D. 妻子年齡須大於18 歲方可捐腎

官方答案

  • 答案:C. 妻子捐腎需出具娘家最近親屬之書面證明

解析

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配偶間活體捐贈原則上須結婚滿二年或已生育子女;本案夫妻已育有一女,不受結婚未滿二年限制,故 A 錯誤。活體捐贈須由捐贈者本人出具書面同意,並經最近親屬二人以上書面證明,以確認出於自願、排除壓力或交易,故 B「只要受贈者同意即可」錯誤;娘家的父母兄弟姊妹屬最近親屬,其書面證明符合規定精神,故 C 最恰當。捐贈者須為成年人(滿 18 歲),D 所述「大於 18 歲」並不精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