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專技高考 牙醫師(二) 牙醫學(五)(包括全口贗復學、局部贗復學、牙冠牙橋學、咬合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第22題

關於牙醫師為產品代言或廣告的規範,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牙醫師為產品代言或廣告的規範,下列何者錯誤? A. 牙醫師應儘量避免參與任何醫療及健康有關之商業廣告或代言 B. 可以為基於社會公益或促進醫學進步目的,為產品做醫療廣告 C. 醫療專業意見之發表或陳述,應以曾於醫學會或醫學領域之專業期刊或學術活動公開或發表之論文著作內涵或研究報告為準 D. 不宜介紹、功能描述或影射其未經科學研究證實功效之產品

官方答案

  • 答案:B. 可以為基於社會公益或促進醫學進步目的,為產品做醫療廣告

解析

牙醫師倫理與醫療廣告規範要求醫師應避免為商業產品代言或參與商業醫療廣告(A正確);發表專業意見應以已發表於學術期刊、醫學會或學術活動之研究為據(C正確);不得介紹或影射未經科學證實功效之產品(D正確)。B所述「可基於公益或促進醫學進步目的為產品做醫療廣告」錯誤:即便以公益為名,醫師仍不應為特定商業產品製作醫療廣告或代言,公益衛教與商業產品廣告應嚴格區分。故本題選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