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專技高考 牙醫師(二) 牙醫學(五)(包括全口贗復學、局部贗復學、牙冠牙橋學、咬合學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

第22題

病人決定以植體支持式義齒來替代全口義齒作為治療選項,但是牙醫師卻在執行植體手術時,沒有進行術前影像分析,而致植體置入後壓迫下齒槽神經。此一行為違背了那一項醫學倫…

題目

病人決定以植體支持式義齒來替代全口義齒作為治療選項,但是牙醫師卻在執行植體手術時,沒有進行術前影像分析,而致植體置入後壓迫下齒槽神經。此一行為違背了那一項醫學倫理基本原則? A. 尊重自主原則(the principle of respect for autonomy) B. 不傷害原則(the principle of non-maleficence) C. 行善原則(the principle of beneficence) D. 公平正義原則(the principle of justice)

官方答案

  • 答案:B. 不傷害原則(the principle of non-maleficence)

解析

醫學倫理四大原則中,不傷害原則要求醫療行為避免造成病人可預見的傷害。植體手術前應以影像評估骨量、神經走向與重要解剖構造;未做術前影像分析即置入植體,導致下齒槽神經受壓,屬於可預防的醫源性傷害,因此違反不傷害原則。尊重自主、行善與公平正義並非本題最主要的核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