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12題

下列有關藥師繼續教育之規定,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藥師繼續教育之規定,何者錯誤? A. 藥師執業,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120點之積分數 B. 在醫學院及藥學專科未修習滿中藥17學分,可利用每年繼續教育補足中藥課程標準所需學分,從事中藥調劑業務 C. 應接受之課程內容包括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專業相關法規等 D. 應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規定辦理

官方答案

  • 答案:B. 在醫學院及藥學專科未修習滿中藥17學分,可利用每年繼續教育補足中藥課程標準所需學分,從事中藥調劑業務

解析

藥師執業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120點,課程包括專業課程、專業品質、專業倫理及專業相關法規,並依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辦理。中藥調劑資格所需中藥課程學分須於正規藥學教育修習,不得以每年繼續教育積分補足,故B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