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11題

下列有關藥師執業及繼續教育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有關藥師執業及繼續教育之敘述,何者錯誤? A. 藥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每六年達120積分數 B. 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屆期前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C. 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檢具執業所在地藥師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D. 領得藥師證書未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應提具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繼續教育20積分數之證明文件

官方答案

  • 答案:D. 領得藥師證書未逾五年,首次申請執業登記,應提具申請執業登記前一年內繼續教育20積分數之證明文件

解析

依藥師法及藥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藥師每六年應完成繼續教育一百二十積分,執業執照應於屆期前六個月內申請更新,並檢附執業所在地藥師公會會員證明。領得藥師證書未逾五年者首次申請執業登記,得免檢具二十積分證明;須檢具者是領證逾五年者,故 D 敘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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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