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41題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化粧品外包裝或容器應標示事項?
題目
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化粧品外包裝或容器應標示事項? A. 品名 B. 全成分名稱 C. 輸入產品之原產地(國) D. 如屬特定用途化粧品,應標示所有成分之含量
官方答案
- 答案:D. 如屬特定用途化粧品,應標示所有成分之含量
解析
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規定,化粧品的外包裝或容器應明顯標示品名、用途、用法、全成分名稱、淨重或容量、保存方法、批號、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間、廠商名稱與地址;輸入產品另應標示原產地(國)。特定用途化粧品則須標示許可證字號。各成分的實際含量屬於查驗登記時審查的技術資料,並非強制標示於包裝的項目,故「標示所有成分之含量」不屬法定標示事項,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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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