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16題

藥師執行藥品販賣或管理業務之職責,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藥師執行藥品販賣或管理業務之職責,下列何者錯誤? A. 藥品鑑定方法及結果之確認事項 B. 對購用藥品者應注意事項之說明 C. 藥品拆封販賣之指導事項 D. 藥品貯藏、陳列管理及衛生安全之指導、檢查事項

官方答案

  • 答案:A. 藥品鑑定方法及結果之確認事項

解析

依藥事法第37條,藥師執行藥品販賣或管理業務之法定職責,包括藥品貯藏、陳列管理及衛生安全之指導、檢查(D)、藥品拆封販賣之指導(C),以及對購用藥品者應注意事項之說明(B)等項,均屬販賣或管理場域之核心職責。選項A「藥品鑑定方法及結果之確認事項」雖為藥師專業職能之一(見藥師法第15條藥品鑑定),但並非藥事法第37條所定「販賣或管理業務」之特定職責,性質上較偏藥品製造或品質確認範疇,故A為錯誤選項。考生應區分藥師一般職能與藥事法第37條之業務職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