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專技高考 藥師(二) 藥事行政與法規
第25題
有關藥事法對於藥品廣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藥事法對於藥品廣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接受委託刊播之傳播業者,應自廣告之日起一年,保存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身分證或事業登記證字號、住居所及電話等資料 B. 接受委託刊播之傳播業者,對於主管機關要求提供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身分證及電話等資料,因屬客戶個人資料,得不予提供 C. 藥品廣告在核准登載、刊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 D. 藥品廣告原核准機關發現已核准之藥品廣告內容或刊播方式危害民眾健康時,因藥品廣告已有核准有效期間,須待原核准之廣告屆期展延時,始得令藥商改善
官方答案
- 答案:C. 藥品廣告在核准登載、刊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
解析
依《藥事法》第70條、第71條規定:選項C正確,藥品廣告核准後於登載刊播期間不得變更原核准事項,若需變更應重新申請。選項A錯誤:傳播業者應保存委託刊播資料「六個月」(非一年);選項B錯誤:傳播業者對主管機關要求提供資料不得拒絕;選項D錯誤:主管機關發現廣告危害健康時,得隨時命令停止刊播或限期改善,不須待展延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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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